1 什么是盈余公积? 必须要计提吗?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计提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累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两大类。(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 一、法定盈余公积 是指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盈余公积,计提比例为10%。但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计提。 二、任意盈余公积 是指企业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计提的公积金,其计提金额和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 因此总结一句话就是:法定盈余公积应当提,任意盈余公积可以提! 盈余公积有哪些用途? 要交个税吗? 盈余公积有以下三种用途: 一、弥补公司亏损 如果企业存在5年(高新技术企业10年)以内的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也就是“先补亏再计提盈余公积”,但如果企业的亏损已经超过5年(高新技术企业10年),则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二、转增资本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温馨提示: 公司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除了要满足上述法律要求之外,公司还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除此之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别忘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分配股利 一般来说,企业当年没有取得利润,则不会分配股利,但是企业有时候为了维护 企业的信誉或形象,又不得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这个时候就用到了盈余公积。但是,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的,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 (1)盈余公积补亏 后,仍有结余,也就是说,要先补亏再分配; (2)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一般不能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的余额不得 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如何核算? 1、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2、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3、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4、分配现金股利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 盈余公积计提的6个误区 误区一: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解:盈余公积是会计上的概念,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是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也就是说,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应该是会计利润,而非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比如说,企业2023年税后利润1000万,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则企业当年应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为1000×10%=100万。 误区二:企业每年都要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正解:根据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计提。因此,当达到此类要求时,企业可不再计提盈余公积。 误区三:不计提盈余公积,会有税务风险 正解:盈余公积是《公司法》和《会计准则》中的规定,税务方面并无关于盈余公积的具体要求,因此,不计提盈余公积不会有税务风险。 误区四:法定盈余公积可以全部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分配股利等 正解:《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因此,盈余公积不能全部用于转增资本和分配股利,但是可以全部用于弥补亏损。 误区五:企业可以先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正解:若企业5年(高新企业10年)内存在亏损,则可以使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然后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若企业亏损已经超过5年(高新企业10年),则不能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但可以用税后利润弥补。 误区六:若企业以前年度没有计提盈余公积,不得补提 正解:盈余公积可以补提,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因此也不会影响企业当年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