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是否要交耕地占用税?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二条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 因此,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用地申请人为企业的,企业需缴纳耕地占用税;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且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此时,耕地占用税已经作为土地开发成本费用的一部分,体现在招拍挂的价格中,企业无需再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