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负不增,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新出台了加计抵减的新政策啦,加计抵减提至15%,怎么享受?谁能享受?几个小问答告诉你答案~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也就是如果接下去,D公司10月、11月、12月销售额占比超过50%,则D公司2019年适用此项加计抵减政策,可以自所属期2019年11月起开始享受。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