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经济所所长
高培勇
1. 6项减税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增值税改革为世界提供中国样本
对于减税,大家都很关注。但眼下这轮减税与以往有很大不同。这种不同,最重要的就是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联系起来。
其一,它是立足于供给侧的减税。这轮减税,特别是以增值税改革为主线的减税,发生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其目标就是给实体经济降成本,而不似以往那样主要是为了扩大需求。如何才能给实体经济真正降成本?显然要和削减政府支出相配套、一道减。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节用裕民”,这里的“节用”就是指削减政府支出。减税要走“节用裕民”的道路,以削减政府支出为减税提供财源。这和以往很不一样。
其二,它是聚焦于结构性的减税。这轮减税主要锁定的是以增值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在稳定税负的前提下,减间接税而不减直接税,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结构性调整,目的就在于优化税制结构。
其三,它是主要依托于改革行动推进的。这轮减税,是同税制改革结合在一起,以改革为依托来实行的。以改革行动来推动减税,而不是走以往那种政策性减税的道路。意味着,减税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临时性的权宜之计,更不是瞄准于短期的稳定,而系立足于长期的制度性安排。
2. 税务系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得到世界银行肯定
新时代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可有两个方面的观察线索:
其一,经济发展新时代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就需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部署了六项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点强调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提法,更加强调“政府要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为新时代政府部门转换职能传递了重要信息。
其二,新时代和新矛盾联系在一起,从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要转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中,可以看到,所谓“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对原有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加法。一是对于物质文化需要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就是上层次了。二是对安全环境、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的需要日益增长,也就是扩范围了。这些需要,显然是通过市场满足不了或无法提供的,要求政府以新的职能格局来满足的。政府则不能再走增加支出、增加税收的老路,而应通过“放管服”来优化政府职能和服务。
3. 中国签署BEPS多边公约
人类社会走到今天,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不可逆转。我们所能做的,一是适应,二是引领。特别对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大国而言,更需引领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开放。对于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开放不仅意味着要以开放促改革,更要把开放融入宏观经济政策布局当中。不久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提到2018年宏观经济政策配置时,共提到了五方面政策,除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结构性政策和社会政策外,还提到了改革开放要加大力度,要扩大对外开放。
换言之,至少从2018年起,当考察宏观经济政策推进状况时,我们需要从五个线索上一并考虑。因此,税收领域的国际合作非常重要。这种国际合作不仅是双边的,而应是多边的;不仅是协定层面上,还包括税收制度协调或税制趋同方面的合作。
4. 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表决通过,落实“税收法定”迈出重要步伐
烟叶税法也好,船舶吨税法也好,看起来是小税种,在中国税收大格局中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一旦从如下两个方面作深入考察,就会发现,其意义非同小可:
其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本轮税收制度改革时,明确规定要坚持税收法定,而且要立法先行。
其二,在现行中国税制体系中,大部分税种的立法层次不高,还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而只是行政性法规。
因此,把这两个小税种以立法形式表决通过,我们看到的是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改革信念。
5. “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迈上新台阶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对外关系的一项全新战略,各项工作都要纳入这一总体战略布局当中。其中,税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线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财税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并且体现为一系列具体的改革行动。各种对外关系,其实质最终都可归结到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上来,一个核心就是税收问题。
中国企业走出去,既要涉及所在国的税收问题,又会涉及所在国和中国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问题。怎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税收层面的国际合作。这种国际合作还需要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服务,两方面结合在一起,财税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才会落到实处,“一带一路”也才能真正迈上新台阶。
6. 2017年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成功举办
作为新兴的经济体,金砖五国在全球经济发展当中发挥着显著作用,金砖国家间的合作也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进一步看,合作显然是多渠道的,其中就包括税收领域的合作。
金砖国家间的国际税收合作,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对全球经济发展和中国经济发展都具有关键意义。过去的国际税收合作大多是双边的,而金砖国家范围内的国际税收合作是多边的。此外,这次会议的召开不仅仅是协定层面的合作,而且上升到了制度层面,从制度性合作机制层面推进金砖国家间的税收合作,这是一个重要亮点。
7.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
仔细考量,这一新闻事件至少有三个层次的背景:
第一,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朱镕基总理主持国务院工作期间启动的税费改革,水资源税改革无疑是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或者说是其延续,也具有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和收入机制的历史意义。
第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部署的本轮税制改革,简单可概括为“六税一法”的改革。“六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和环保税等。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即是其中之一,是本轮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进展。
第三,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近期的三大攻坚战,其中之一就是污染防治。水资源改革就与这一攻坚战直接相关。
8. 环保税法实施条例出台,开征前各地因地制宜确定适用税额
环保税同样是用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税种,是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之一。除此之外,它还有如下几个看点:
其一,环保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意味着纳入本轮税制改革的“六税一法”,间接税改革的任务全面完成。在此之前,营改增、消费税和资源税的改革都已先后启动,环保税改革意味着间接税系列的最后一个税种改革的正式启动。接下来的3年,“六税”中的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税的改革有可能加速推进,有可能集中精力打歼灭战。
其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已经进入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环保税法实施条例出台,环保税改革正式启动,意味着我们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各项部署迈出了重要一步。
其三,环保税的开征也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而在税收制度建设上采取的重要举措。因为美好生活需要中,就包括环境方面的需要。
9.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进“信用中国”建设
税收的正常运行一靠正面宣传,二靠严管重罚,两方面措施同时并用才能收到效果。“信用中国”建设包括税收信用建设,不仅是间接税,而且特指未来的直接税。直接税改革如果不能建立在良好的税收信用基础上,没有信用中国体系支撑,恐怕会难上加难。从这个角度讲,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于中国税收法治建设和未来的直接税改革都有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应看到,对纳税环节的惩戒也应延伸到用税环节,不仅纳税环节要讲信用,用税环节同样有信用问题,比如如何应对政府部门支出的铺张浪费问题、大手大脚问题和决策失误问题。只有征收和使用两个环节都能讲究信用,才是全方位的税收信用建设。
10. 跨省经营企业15项涉税事项全国通办
对新时代的政府部门而言,无论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角度讲,还是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义角度讲,其职能的履行、公共服务的提供,都应当用高质量的视野、高质量的标准来进行。以高质量为标准推动政府系统改革,就税务系统而言,方便纳税人就是不可回避的问题。15项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开了一个好头,今后应当在此基础上继续迈进,争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统一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涉税事项全国通办。
就此而言,还应当明确指出,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是“干出来的”,要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实现税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